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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烈嶼鄉公所辦理114年「光影烈嶼」攝影比賽

  • 發布機關:臺北市商業處

拍攝期限: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

收件日期:114年11月1日起至114年11月17日止。

活動訊息請逕上活動官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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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關

臺北市商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