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列管紅、黃單及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海砂屋) 管制不得申請公司及商業設址登記
- 發布機關:臺北市商業處
臺灣位於斷層帶上,地震為好發性災害,建築物常因地震造成損害,本市於地震發生後,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評估建築物有危險之虞者,將判定並張貼紅、黃單於建築物,並造冊列管要求建築物所有權人改善;另建築物如使用含過量氯離子之混凝土,將持續影響建築物結構,爰本市建築物如經鑑定屬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海砂屋)者,皆依「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造冊列管,限期建物所有權人完成改善措施。 為維護本市公共安全,促使前述具危險性之建築物改善,即日起,商業處將針對本市列管之地震列管紅、黃單及海砂屋建築物(相關列管建物連結網址),限制不得申請公司及商業設址登記,如申請設址登記於前述列管之建築物,商業處將通知申請人另覓其他合法地址或檢附建築物經本市相關單位解除列管之證明文件後,始得續行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
發布機關
臺北市商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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