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商業登記法第5條規定:「下列各款小規模商業,得免依本法申請登記:1、攤販。2、家庭農、林、漁、牧業者。3、家庭手工業者。4、民宿經營者。5、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因此,攤販得免辦理商業登記,至於是否需申請攤販營業許可證,請逕洽臺北市市場處。洽詢電話:(02)2550-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