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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司何登記事項可免繳規費?

下列情事之一者,免繳規費:

一、因行政區域調整、門牌改編或法律變更而須申請登記。
二、申請停業、延展開業、復業、解散、或廢止許可登記。
三、除分公司登記外,併案申請之其他登記或許可。
如仍有疑問可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中午不休息)利用臺北市商業處為民服務電話:02-27208889/1999轉6485或649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