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1條之1第4項「應定期公布最近1年查獲前項所定情節重大之特定營業場所名單」規定,公布如下: 處分日期 店家名稱 違反法規條款 109年11月12日 元富名店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1條之1第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