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商業設立登記後是否應參加「勞動權益講習」?
因應立法院三讀通過增訂《公司法》第387條之1與《商業登記法》第9條之1,所有公司、行號於設立登記後,應參加「勞動權益講習」。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已於官網設置「公司及商業勞動權益講習課程專區」(網址:https://www.aoc.gov.tw/laborrightsworkshop.html),自115年6月26日起上線,企業可依自身需求,選擇參加專區內課程,以符合法令要求。 新設公司及商業完成課程後,由開課單位主動將已完成課程之企業清單提供給商業署,由商業發展署 於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https://findbiz.nat.gov.tw)網站註記,企業無須另外申請。完成註記後,在公示資料查詢網站查詢個別公司及商業資訊時,即可在「基本資料」頁面查得該企業參加課程之資訊。 另商業發展署提醒,新法要求公司及商業設立登記後應參加勞動權益講習,目的在協助企業於創立初期,即建立正確勞雇觀念,可由負責人或人資部門參加講習,降低因不熟悉法規衍生之風險與勞資爭議。企業依法完成一門課程即符合法律規定,但勞動法規與時俱進,鼓勵企業可持續進修,除有助提升企業形象外,亦可建構良好勞資關係,促進企業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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