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公司印鑑遺失處理程序?
公司印鑑遺失時,申請人無需登報聲明作廢,由代表公司董事(董事長)聲明簽章具結,即可申請辦理公司印鑑變更。公司負責人印鑑遺失,亦可比照辦理。如仍有疑問可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中午不休息)利用臺北市商業處為民服務電話:02-27208889/1999轉6485或6491洽詢。
公司印鑑遺失時,申請人無需登報聲明作廢,由代表公司董事(董事長)聲明簽章具結,即可申請辦理公司印鑑變更。公司負責人印鑑遺失,亦可比照辦理。如仍有疑問可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中午不休息)利用臺北市商業處為民服務電話:02-27208889/1999轉6485或649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