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織品的纖維及填充物成分名稱,如何標示?

企業經營者可依本身的專業自行採下列三種方式:
1.參考「織品標示基準」附表例示纖維及填充物之成分名稱。
 
2.參採以下國家標準內容:
 
(1)CNS14517-1「纖維用語(纖維材料)-第1部:天然纖維」。
(2)CNS14517-2「纖維用語(纖維材料)-第2部:人造纖維」。
(3)CNS2339-1「纖維混用率試驗法-第1 部:纖維鑑別」。
(4)CNS2339-2「纖維混用率試驗法-第2 部:纖維混用率」。
3.如果「織品標示基準」以及相關國家標準都沒有列入的纖維及填充物,則業者得洽詢紡織界業界或是學術研究單位後,依該纖維及填充物成分名稱正確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