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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登記有哪些申辦項目可以傳真申請?如何辦理?

申請商業查閱/複製/證明、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展延預查核准之保留期限、保留或展延期限內申請5項以內營業項目之新增,均可以傳真方式為之,詳細操作方式請上網登入本處公司及商業登記→商業登記主題網,點選「線上申請」後依申請業務類別操作。

如仍有疑問可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中午不休息)利用臺北市商業處為民服務電話:02-27208889/1999轉6491或6485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