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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迄5月26日止核准46家酒店舞廳業者復業

       臺北市商業處自109年5月19日起受理酒店舞廳復業申請,截至109年5月26日止,共計受理53家業者申請復業,核可46家。復業之業者需於營業場所設置單一入口,管制人員使用臺北市政府提供之防疫實名制APP,要求全部入內消費者須提供身分證/居留證正本供掃碼、或以健保卡/駕照拍照後,手動鍵入基本資料資,上傳至市府之雲端硬碟(由本府保存1個月後銷毀),未攜帶前開證件者不得入內。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轄區分局將巡邏稽查APP實名制落實情況,違規者由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的罰緩,違規者得按次處罰,3次違規者命其停業1個月。
       請業者確實遵守臺北市政府之防疫措施,並由工作人員為入店者量額溫、手部噴酒精,工作人員亦於公共區域需戴口罩、勤洗手、及早晚量額溫,注意環境清潔,以落實防疫規範並盡到管理責任。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更多防疫相關資訊可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撥打疾管署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或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防疫專線:02-2375-3782,亦可參閱臺北市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 專區」https://health.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73944FE6C44396EC。
新聞聯絡人:
臺北市商業處
       科員 莊宗儒 02-27208889/1999轉6540
       科長 牟季嫻 02-27208889/1999轉6551
 
【附件】統計至109年5月26日臺北市酒家、酒吧及舞廳復業核准清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