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商店所懸掛的市招與登記名稱是否需相同?

依商業法令並無規定商業登記名稱與市招(招牌)名稱二者需相同。另招牌廣告物管理,應依「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請逕洽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公寓大廈管理科),聯絡電話:02-27208889/1999 轉8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