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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業

夜店業定義

 

  指提供酒精類飲料與音樂,及提供演奏或表演等服務,並備有聲光、座位及舞池等設施,且主要營業時間為夜間至次日凌晨之營利事業。

 

申請夜店業營業場所許可

 

  依「臺北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經營夜店業,其營業場所應符合下列規定,並經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辦理公司及商業登記:

 

    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第三十二組:「娛樂服務業」之「夜店業」得於第四種商業區允許使用,另得於第二種、第三種商業區附條件允許使用,又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規定,第三十二組:「娛樂服務業」之「夜店業」,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12公尺以上之道路。

 

  「臺北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管理自治條例」所定之營業,其申請許可及復業登記時,應檢附營業場所平面圖及標示特定專屬之營業區域。主管機關受理前項申請後,應會辦都市計畫、建築管理、消防、稅捐及衛生主管單位。且前項營業場所,以一門牌最多一營業主體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