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什麼商品須依「商品標示法」第 10 條規定標示注意事項?

有危險性、具有特殊性質或需特別處理等商品,應標明用途、使用與保存方法、注意事項等,雖無明文規定商品上開應標示之內容為何,其內容應由業者依其產品性質及專業判斷,正確、充分標示之,並對該商品負產品安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