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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家業

酒家業定義

 

  指提供場所,供應酒、菜、或其他飲食物,並備有陪侍服務之營利事業。

 

申請酒家業營業場所許可

 

  依「臺北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經營酒家業,其營業場所應符合下列規定,並經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辦理公司及商業登記:

 
  1. 營業場所所在地應符合都市計畫法、都市計畫法臺北市施行細則及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之規定,並應距離國家紀念性建築物、孔廟、忠烈祠、學校、公共圖書館、醫院週邊100公尺以外。
  2. 營業場所之建築物及設施應符合建築、消防法令之規定。
  3. 營業場所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第三十四組:「特種服務業」之「酒家」得於第二種、第三種及第四種商業區附條件允許使用,又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規定,第三十四組:「特種服務業」之「酒家」核准條件如下:

 
  1. 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二種商業區: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12公尺以上之道路;應距離國家紀念性建築物、孔廟、忠烈祠、學校、公共圖書館、醫院週邊100公尺以外;並應辦理社區參與。
  2. 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第四種商業區: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12公尺以上之道路;應距離國家紀念性建築物、孔廟、忠烈祠、學校、公共圖書館、醫院週邊100公尺以外。
 

  「臺北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管理自治條例」所定之營業,其申請許可及復業登記時,應檢附營業場所平面圖及標示特定專屬之營業區域。主管機關受理前項申請後,應會辦都市計畫、建築管理、消防、稅捐及衛生主管單位。且前項營業場所,以一門牌最多一營業主體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