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藝匠疑無預警倒閉,經本府法務局115年8月10日已赴門市稽查,由於負責人未出面,現場門市員工表示租約僅到明日,且無法代表公司發言。經查韓國藝匠於106年9月13日設立登記於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2號,登記名稱為嘉豪國際有限公司。另本市商業處將依消保法第33條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認為企業經營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之虞者,應即進行調查,並 將依行政程序法函請韓國藝匠業者限期就該事件說明,如仍未回復視為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依消保法第33條所為調查之情事,將依消保法第57條規定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另提醒當初若以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價款者,可備妥購買證明、付款紀錄、對話截圖、預購單據等證據,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請求退還(詳參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業務綜覽/民事/支付命令,及便民服務/書狀範例/非訟/非訟支付命令);若以刷卡方式付款者,請務必把握時效,儘速洽詢發卡銀行申請爭議帳款賠付。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上之爭議,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1999」轉7812,本府法務局將提供消費諮詢及相關協助。 此外,在選購婚紗攝影服務時,也提醒消費者應留意業者是否依「婚紗攝影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辦理,切勿僅以口頭約定作為依據,並妥善保存契約及相關交易紀錄,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附件:婚紗攝影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新聞聯絡人:臺北市商業處 科 長 蔡惠真 02-27208889/1999轉6503 媒體聯絡人 張定天 02-27208889/1999轉4563